关于认证 认证细则

  •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办法(修订)

  •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办法和程序,开展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通过认证管理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并促进科技辅导员队伍的扩大,依据《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 第一条 认证对象

    组织和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中小学教师及在校师范生,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普场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科技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工作的专业人员。

  • 第二条 报名条件

    (一)申请高级认证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连续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已于2021(含)年度前获得中级科技辅导员认证资格。

    3.具备以下3项条件中任意2项

    3.1 近十年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或者国际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

    3.2 近十年内,在国家级或国际科技教育相关专业评比活动获奖,如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教具研发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科技辅导员表彰奖励等。

    3.3 近十年内,作为课题负责人或核心研究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青少年科技教育研究成果;作为第一、第二作者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的论文。

    (二)申请中级认证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连续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内,参加省级以上(含)线上或线下青少年科技教育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70学时(其中科协系统的培训不少于35学时),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具备以下3项条件中任意1项:

    4.1 近五年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含)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获奖。

    4.2 近五年内,在省级以上(含)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专业评比活动获奖,如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教具研发等;获得省级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表彰奖励等。

    4.3 近五年内,参与完成过省级以上(含)科技教育课程开发;承担完成过青少年科技教育课题研究;在省级以上(含)期刊发表过科技教育相关的论文。

    (三)申请初级认证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连续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含兼职)。

    3.参加线上或线下科技教育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其中科协系统的培训不少于15学时),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具备以下2项条件中任意1项:

    4.1近三年内,本人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过校内外科技活动。

    4.2本人参与过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题研究或课程开发。

    5.破格认证条件:曾在全国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的,可以申请直接认证为初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

  • 第三条 认证机构

    高级科技辅导员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负责认证,中级和初级科技辅导员由省级协会或经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批准的机构负责认证。认证机构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核定资格。认证机构需自行组建由科技和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认证专家委员会,开展不同专业水平科技辅导员的认证工作。

  • 第四条 认证时间

    高级科技辅导员认证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公布的时间为准。中级、初级科技辅导员认证时间以有关认证机构公布的认证细则规定为准。

  • 第五条 认证程序

    1.认证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公示、颁证。

    2.申请

    科技辅导员本人对照不同专业水平的报名条件,自愿申请。申请人须填写《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申报书》,与本人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到认证报名系统,用于专家评审。证明材料主要为以下几类:

    2.1本人作为指导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或科技活动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2.2本人参加科技辅导员专业评比活动(如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设计、教具研发、论文)等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2.3本人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课题、成果及撰写并发表论文的情况;

    2.4本人在带动、辐射和指导本地区科技辅导员培训、参与科技辅导员课程开发工作、参与策划和组织开展区域性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情况等;

    2.5参加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培训情况的证明材料;

    2.6其他可证明科技辅导方面的工作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3.评审

    评审主要从师德修养与专业情感、理论水平与科技素养、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方面综合评价。评审包括资格审查、业绩和成果评审、现场答辩、笔试等环节。初级认证可不进行笔试和现场答辩。

    3.1资格审查:认证机构将根据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将获得参加认证的资格。

    3.2业绩和成果评审:认证专家委员会根据科技辅导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打分。

    3.3笔试:主要考察申报者的基本科学素质、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

    3.4答辩:重点考察申请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认识、专业情感、工作业绩和能力。

    4.公示

    认证名单在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官网和相关认证机构同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查实后将取消对申请人的认证。

    5.颁证

    经公示无异议,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颁发电子证书。认证后如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的收回认证。

  • 第六条 费用

    申请高级认证每人缴纳500元评审费。原则上中级认证每人缴纳不超过300元评审费,初级认证每人缴纳不超过100元评审费,用于认证的评审和组织工作。

  • 第七条 修订及解释

    本办法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高级辅导员认证细则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制定,初、中级辅导员认证细则由认证单位制定,并经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审核。